輕鬆退貨

鑑賞期內可開放退貨退款,只需通知我們以及完整商品及包裝即可。 若有缺貨將通知取消或需調轉貨商品將另行溝通及安排新的到貨時間。

本公司公告如下:所有訂單免收運費。

在Swatch網路商店下達的所有訂單,皆由統一速達送貨。

請注意,所有訂單於送達時皆必須簽名,而且僅限出貨至原始運送地址。

 

退貨

我們相信您會對產品感到滿意,但仍有若干時候,您可能覺得必須退還某件物品。本公司致力於盡量簡化處理程序,而本條款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本公司將盡力在可能的情形下盡早處理所有退貨。

 

一、改變心意

本公司之政策,乃在於確保您每次向Swatch訂購時皆圓滿收場。倘您在接獲一件物品時不喜歡,或您只是改變心意,請您在接獲物品之次日起7日內,將之退還本公司,您必須合理照護該物品,使之處於未曾使用之全新狀態,其包裝與所有零組件皆完整無缺,則本公司將退還您已付之產品價金以及相關運費。惟若您未能寄回完整無缺之包裝及所有零組件,本公司得要求您補寄缺失之零組件,補寄之運費需由您自行負擔。

在本公司接獲退還產品之日起14日內,或(若較早)本公司接獲退貨證明時,或(更早者)本公司已檢查退還產品,並確認其以出貨給您之原樣退還本公司時,本公司即將退款直接支付至用以支付原始訂單之信用卡/簽帳卡中。如您是經由網路ATM或貨到付款方式支付者,我們將退款至您所指定之銀行帳戶。

您不須支付產品之退還郵資。

  • 若干產品與服務不適用本退貨政策,包括耳環,基於健康與衛生理由無法接受耳環退貨。
  • 這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瑕疵品

本公司盡可能妥善選擇及包裝產品,以確保產品送達時狀況良好。然而,若產品送達時已受損或有瑕疵,或並非您訂購的產品,則若您在接獲日起14日內將產品退還本公司,送交至下列郵遞地址,本公司即免費換貨或全額退款。

在此情形下,本公司亦支付您退還產品之郵資費用。請向您的郵局索取一份付郵證明,俾便本公司得以處理您的退貨郵資費用之退款。

欲尋求對於您最初購買後超過14日之產品之協助者,請電郵本公司。這並不影響您的法定權利。

 

三、退還嫌棄品或瑕疵品

請來信至以下email 申請退貨:

swatch.e-commerce@tw.swatchgroup.com

內容請填寫欲退貨之訂單編號、訂購人姓名、商品名稱、聯繫方式及退貨原因。

我們將於收到您的退貨申請之兩個工作天內處理您的退貨申請,並安排宅配廠商與您聯繫取貨。

 

請將商品、配件、保固說明放入原包裝內,若有索取紙本發票,也請一併退回。

 

我們的人員會轉交退貨資訊給合作之宅配廠商,由廠商聯繫您收取退貨。

退貨在送達本公司之前,應由您負責保管。

 

四、台灣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稱「消保法」)

台灣消費者依法有權在其接獲產品之次日起7日內,解除該產品之購買契約。

若您希望依消保法取消您的訂單,但產品已經派送完成,請email至以下信箱: swatch.e-commerce@tw.swatchgroup.com

內容附上您欲退貨之訂單編號、訂購人姓名、商品名稱、聯繫方式及退貨原因,我們將安排宅配廠商與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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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適用7日鑑賞期(客製商品除外)" Icon 適用7日鑑賞期(客製商品除外)